展慧保
保险会员协议

一、声明与承诺

  1. 您确认,在您注册或申请成为展慧保会员以接受本服务之前,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本条款的全部内容,一旦您使用本服务,即表示您同意遵循本条款之所有约定。
  2. 您同意,本公司有权随时对本条款内容进行单方面的变更,并以在本网站公告的方式予以公布,无需另行单独通知您;若您在本条款内容公告变更后继续使用本服务的,表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修改后的条款内容,也将遵循修改后的条款内容使用本服务;若您不同意修改后的条款内容,您应停止使用本服务。
  3. 您声明,在您同意接受本条款并注册或申请成为展慧保用户时,您是具有法律规定的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本条款内容不受您所属国家或地区的排斥。不具备前述条件的,您应立即终止注册或停止使用本服务。

二、注意事项

  1. 会员须同意本公司仅以会员账户、密码作为识别会员身份及指令的标准,所有使用“展慧保服务”的会员账号、密码的操作均视为会员的授权操作行为且视为向保险人投保的申请,遗失、泄露、被窃密码所导致的损失均由会员自行承担。
  2. 会员作为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每次投保前须确认已充分了解与投保相关的所有保险条款,尤其是特别约定、除外条款以及各项附加条款;并承担因提供资料不准确、不真实、不及时和不完整而引发的一切责任。
  3. 会员作为投保人已经仔细阅读保险条款,尤其是加黑突出标注的、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内容。投保人已完全理解本合同所涉及的所有保险条款(包含免除保险人责任条款的概念、内容)及其法律后果,没有异议,本投保人予以确认并申请投保。无论本保险缴费账户是否为投保人账户,均视为投保人授权之账户付费,一旦付费成功,视为本保单投保人已同意投保并缴纳相应保费。
  4. 展慧保网站仅是提供相关保险信息、操作服务,保险投保规则及收费规则均由保险公司确定,展慧保网站有义务向您讲解相关内容,如您对保险的投保规则或收费规则不接收可更换保险公司或停止使用“展慧保服务”。

三、系统中断或故障

    系统因下列状况无法正常运作,使您无法使用各项服务时,本公司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该状况包括但不限于:
  1. 本公司在本网站公告之系统停机维护期间。
  2. 电信设备出现故障不能进行数据传输的。
  3. 因台风、地震、海啸、洪水、停电、战争、恐怖袭击等不可抗力之因素,造成本公司系统障碍不能执行业务的。
  4. 由于黑客攻击、电信部门技术调整或故障、网站升级、银行方面的问题等原因而造成的服务中断或者延迟。

四、完整条款

  1. 您对本条款理解和认同,您即对本条款所有组成部分的内容理解并认同,一旦您使用本服务,你和本公司即受本条款所有组成部分的约束。
  2. 本条款部分内容被有管辖权的法院认定为违法的,不因此影响其他内容的效力。

五、法律适用与管辖

  1. 本条款之效力、解释、变更、执行与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没有相关法律规定的,参照通用国际商业惯例和(或)行业惯例。
  2. 因本条款产生之争议,均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予以处理,并以北京市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